苏知发〔2019〕59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树立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的典范,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助推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江苏省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十一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设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优秀奖。本届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
二、评选组织
省知识产权局成立第十一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专利项目奖的评审工作;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届专利项目奖评选的日常工作;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成立市评选工作办公室;省教育厅成立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各市及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的联系方式见附件5)
三、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且专利权人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届省专利项目奖评选: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专利已实施,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四)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五)未获得过江苏省专利项目奖和中国专利奖。
四、评价指标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1.专利质量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文本质量。
2.技术先进性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2)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评价:(1)社会效益;(2)行业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
1.专利质量评价:(1)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2)文本质量。
2.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评价:(1)设计要点独特性;(2)艺术性及象征性;(3)功能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评价:(1)社会效益;(2)发展前景。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
1.申报方式
申报省专利项目奖采取推荐的方式。
(1)单位推荐。各市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的申报与推荐工作(包含市属、民办高校),江苏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行业协会或学会(以下简称其他推荐单位)负责本领域或本行业的申报与推荐,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部属、省属高等院校的申报与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择优推荐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的专利项目。
(2)院士推荐。同一学科或领域的2位或2位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合推荐1项相同学科或领域的专利项目,每位院士只能推荐1项。当推荐专利项目出现异议时,推荐院士有责任协助处理。进行获奖项目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推荐院士姓名。
2.申报材料
申报省专利项目奖,应当填报《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书》(见附件1、2),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专利实施后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专利实施单位公章;
(2)相关的外围专利、同族专利的台账,包括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期、授权日期、专利权人、法律状态等;
(3)专利获得的奖励、荣誉等材料;
(4)用于各类媒体宣传的专利权人简介(200字左右),专利项目介绍(1000字左右)。
3.申报程序
(1)各市评选工作办公室和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按照省评选工作办公室提供的账号和密码(其他推荐单位及推荐院士请向省评选工作办公室索取账号和密码),登录省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首页http://jsip.jiangsu.gov.cn/“在线申报”栏目下的“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受理平台”,在页面上选择进入“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自行建立子账号分配给相关专利权人;
(2)专利权人凭借子账号登录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书》和上传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含申报书中要求签名和鲜章页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交审核;
(3)各推荐单位、推荐院士需对专利权人在线填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专利权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可靠后直接在线提交至省评选工作办公室;同时出具推荐函(附件3),写明推荐理由,并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附件4)一式2份报送省知识产权局项目受理中心。
4.申报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重点申报专利质量优秀、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的项目;
(3)相同专利权人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5.申报时限
(1)网上申报与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17:00;
(2)纸质推荐函及推荐项目清单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17:00。
(二)形式审查
省评选工作办公室对各市评选工作办公室、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其他推荐单位及院士推荐参评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进一步审核申报项目的参评资格。对于资料与实际不符、纸件申报材料与网上电子申报材料不一致的,通知专利权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专家评审
省评选工作办公室审查相关申报材料后,根据参评项目涉及的专业技术领域,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提出拟奖励名单及其奖励等级。
(四)审定公示
省评选工作办公室将拟奖励名单及其奖励等级提交省专利项目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审议确定后,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最终确定第十一届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及优秀奖获奖名单。
(五)表彰与奖励
省知识产权局对当选的“第十一届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和“第十一届江苏省专利项目优秀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获表彰的专利项目在省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宣传。
六、其他事项
(一)省知识产权局将在本届省专利项目奖的参评项目中遴选优秀专利项目推荐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不再另行组织申报由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
(二)请各有关部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优秀专利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省评选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 静、朱 煜;电话:025-83279967、83279968;
省知识产权局项目受理中心
联系人:尤振宇、张恺伟;电话:025-83236256,83236237;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6318室,邮编:210036。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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