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知发〔2019〕120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研究中心、研究院,省知识产权局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精神,落实《江苏省“十三五”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部署,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第三批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骨干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骨干人才推荐人选主要从全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及司法部门、高校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中的相关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中产生。
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是指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专业能力突出,学术造诣深厚,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能带领形成优秀知识产权团队,并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知识产权人才。
江苏省知识产权骨干人才是指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业务能力较强,知识产权综合素质较高,工作中能独挡一面,并能发挥带动引领作用的知识产权人才。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求真务实、严谨负责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研究问题,自愿投身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事业。
(2)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5年以上,在所属领域有高水平的工作能力和统领素质。
(3)组织协调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业界公认的突出业绩,原则上应为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
2.江苏省知识产权骨干人才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勇于探索的进取精神,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研究问题,自愿投身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事业。
(2)具有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3年以上,精通某一专属领域业务,是所在单位或本领域重要工作的具体承担者。
(3)能够独立、良好地完成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任务,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原则上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或单位的业务骨干。
三、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
人选推荐工作通过组织推荐方式进行。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人选的推荐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人事处负责省知识产权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人选的推荐工作。
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本单位及直属单位人选的推荐工作。
以上推荐,名额不限。
各负责组织推荐的单位,应及时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告知相关单位,并负责推荐人选基本条件的审核。审核无误后于2019年10月18日前,将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附件1)、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推荐表3份(附件2)纸件和电子件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
2. 个人申报信息填报
经组织推荐后,申报人请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填报表,并按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填报表和佐证附件请于2019年10月25日前发送至zhaoning_zscq@js.gov.cn。
申报表格可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jsip.gov.cn)查询并下载。
四、组织实施
省知识产权人才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采取初步审核、专家网评和集中评定等程序,按照参选人得分高低,依次评选出全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
评选产生的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骨干人才,经公示后纳入省知识产权人才库和省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省知识产权局颁发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骨干人才荣誉证书。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9年9月19日
(联系人:宣传教育处赵 宁,电话:025-83279979,邮箱:zhaoning_zscq@js.gov.cn,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知识产权局60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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