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知发〔2021〕86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要求,不断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激励机制,健全运营服务体系,畅通供需对接渠道,大幅提升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效率,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更加有力支撑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更好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苏知发〔2021〕47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有关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一)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计划。按照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的思路,集中力量择优支持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专利管理能力强、创造产出高、转化基础好的高校院所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统筹知识产权管理和专利转化,提升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发展计划。聚焦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围绕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发展需要,整合产业、资本、知识产权等资源,对接产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推动相关专利技术在我省产业中集聚并转化实施。
(三)专利转化服务平台支撑计划。着力打造一批省内有较强影响力的交易、金融、信息等特色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整合全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资源,为推动高校院所应用性创新成果在江苏转化实施提供有力服务支撑。
(四)专利转化重点城市引领计划。选择若干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产业发展快、创新能力强、且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持的设区市,发挥区域特色和引领带动作用,全面实施专利转化计划,聚焦特色优势产业,激发中小企业创新需求,着力提升区域内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水平和企业专利实施能力。
二、组织方式
(一)属地管理。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计划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或者推动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相关申报主体提出申报。
(二)择优立项。省知识产权局将按组织申报、评审、集体决策等程序,择优立项,并给予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支持。
(三)强化指导。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省财政厅对计划实施进行业务指导,定期组织绩效评估,并据此发放后续资金。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强化计划实施的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加强资金和条件保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填报项目申报书(申报书请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提供有关附件材料,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立项资格。设区市政府作为申报单位的,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其他单位申报的,应经属地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后,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
(二)申报材料按申报书、建设实施方案、相关附件的顺序编排。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统一通过EMS方式邮寄至省知识产权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六楼省知识产权局;电子版将所有纸质版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项目类别+申报单位),发送至donghy_zscq@js.gov.cn电子邮箱。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知识产权服务处,董浩宇、张静,电话:025-83279967。
附件:
1.2021年度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2.2021年度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3.2021年度专利转化服务平台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4.2021年度专利转化重点城市引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10日